“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湖南红色文化研究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2024年5月30日,湖南红色文化研究院全体成员在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唐之享同志的带领下,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唐之享表示,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党纪学习教育应当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础,在学习中既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好各项规定要求,也要抓住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的主旨要义。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随后湖南红色文化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钟帮如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组织与会成员开展学习。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为了“知”,更在于“信”与“行”。我们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我们要结合实际,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同时,我们也要明确纪律目标、要求,明确党员及领导干部职责、义务,通过不断学习进行自我检验,通过不断实践进行自我剖析。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培育同志提到,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把握目标要求。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最后湖南红色文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陈彦熹表示,我们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从日常、经常、平常入手持续加强警示教育,让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完成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